其他
4GW消纳指引空间、7月15日前上报,河南启动风电市场化项目优选(附评优细则)
风芒能源获悉,6月21日,河南省发改委发布《关于2021年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简称: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表示,加快存量项目建设。《通知》称,经测算,存量项目按期建成后,可支撑省2021年和2022年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目标。按照国家文件要求,河南省不再组织新增保障性并网项目。
为稳步推进风电、光伏发电向全面平价上网平稳过渡,综合考虑电网结构、电力区域消纳、规模化发展等因素,由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本辖区(含省直管县)市场化并网项目。其中,在风电领域,突出规模效应,集中式风电新建项目单体规模应在10万千瓦及以上,改(扩)建项目单体规模应在5万千瓦以上。前期工作扎实、基本完成颠覆性因素排查的风电项目,均可参与2021年新增风电项目申报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市对照电网部门测算提出的全省新能源电力消纳指引(含分区域基础储能配置要求及对应规模,详见附件2),抓紧组织项目,其中:
I类、II类地区对应消纳指引明确的容量,依照《风电项目量化评优细则》,优选确定能够于2023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的项目,经公示无异议后,填报相关表件,于7月15日前正式报送河南省发改委,省发改委汇总后印发实施。
III类地区拟建项目和I类、II类地区优选后仍有建设意愿的项目,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,进一步落实并网条件、编制市场化并网方案后,于7月30日前报送河南省发改委,同时抄送河南能源监管办、省电力公司。河南省发改委会同河南能源监管办等单位组织省电力公司、第三方机构分区域依次开展论证,统筹确定并网时序和相应条件,成熟一批、实施一批。
以下是《通知》原文: